阳光保险集团深圳总部大厦 方案设计招标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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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需求类型 | 设计需求 | 设计类型 | 建筑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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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办公 | 风格 | |
预算 | 元/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 612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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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市 | 具体地点 | 请登录查看 | |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14日 | 截止日期 | 2016年11月18日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后海中心区滨海大道与科苑南路交汇处(宗地号:T107-0080)为商业性办公用房,用地面积 3610.13 平方米,建筑高度≤150m,地上建筑面积为61200平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招标目的
通过邀请知名设计机构,寻求理念创新、技术先进和高水平的设计方案,最终选定中标单位。招标目的主要分如下几点:
(1)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2)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规划要点;
(3)方案的创新性、原创性;
(4)方案综合考虑项目的定位,在城市环境、交通、地下空间和室内外公共空间等部分,突出智能、节能、环保、人性化等因素;
(5)环保、节能、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
3、招标范围
本次投标设计内容为阳光保险集团深圳总部大厦建筑方案设计。中标单位承担后续设计。
4、报名方式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允许联合体报名。恕不接受
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在所有报名单位中进行资格预审,选出 6
家作为邀请的设计单位参加竞标。
4.2 报名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须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4.2.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3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
4.2.4近三年主持深圳市办公建筑项目业绩3项(单项建筑面积≥7万m2)建筑设计的工作经验(需有证明材料,如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4.3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4 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各方须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报名。
4.5 报名文件须包括:
4.5.1报名表;
4.5.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5.3公司营业执照/ 资质证明(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4.5.4联合体协议书;
4.5.5公司业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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