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七星岗古海岸遗迹公园景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9.00(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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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需求类型 | 设计需求 | 设计类型 | 景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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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其他 | 风格 | 其他 |
预算 | 19.00元/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 2400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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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市 | 具体地点 | 请登录查看 | |
发布日期 | 2015年09月24日 | 截止日期 | 2015年09月30日 |
海珠区七星岗古海岸遗迹公园景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海珠区七星岗古海岸遗迹公园景观建设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海珠区。
1.1.3 设计范围:海珠区新滘中路与华南快速干线交界处的西北侧,南面临石榴岗路约2.4公顷范围内。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海发改基【2015】61号。
1.1.6 资金来源:广州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对设计范围内的整体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园林景观建设、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等。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539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工程建安费用约为人民币128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